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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18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发布时间:2018-10-1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发放2018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104号)文件精神,贺兰县社保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及时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8年9月30日前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对核查。目前,2018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已随10月份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经统计,2018年度全县符合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退休人员共计13547人,发放取暖费补贴43541550.00元。其中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27人,发放取暖费补贴126896.00元;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6974人,发放取暖费补贴26584888.00元;按照宁政发201010号和宁政发201449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一次性(趸)缴费后直接按月领取待遇人员6546人,发放取暖费补贴168297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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