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宁人劳发〔2000〕058号、民发〔2007〕64号、宁人发〔2007〕160号、宁人社发〔2023〕51号、宁人社发〔2023〕187号等规定,现补发田华等13名同志增资后抚恤金及核发12名同志丧葬费:
1.补发给田华同志(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156元。
2.补发给张建国同志(贺兰县第一中学退休职工,回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514元,丧葬费30411元。
3.补发给保国珍同志(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退休职工,回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526元,丧葬费30411元。
4.补发给杨学龙同志(贺兰县第二中学退休职工,回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608元,丧葬费30411元。
5.补发给刘伯存同志(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2983元。
6.补发给王学智同志(贺兰县常信乡常信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172元。
7.补发给王桂兰同志(贺兰县第一小学退休职工,回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114元,丧葬费30411元。
8.补发给向维新同志(贺兰县常信乡卫生院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262元。
9.补发给冯定国同志(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2635元。
10.补发给杨书贞同志(贺兰县立岗镇民乐小学退休职工,傣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2718元,丧葬费30411元。
11.补发给雍秀玲同志(贺兰县第三中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2919元。
12.补发给顾秀珍同志(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363元。
13.发放给胡志成同志(贺兰县金贵镇中心卫生院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丧葬费30411元。
14.发放给王荣太同志(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丧葬费30411元。
15.发放给王玉琴同志(贺兰县金贵镇中心卫生院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丧葬费30411元。
16.发放给张美娟同志(贺兰县第一中学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丧葬费30411元。
17.发放给孙占仁同志(贺兰县第四小学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丧葬费30411元。
18.补发给马占保同志(贺兰县民政局退休职工,回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165111元,丧葬费30411元。
19.发放给曹玉凤同志(贺兰县实验小学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丧葬费30411元。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