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张国林等7名同志于2024年10月份退休。
张国林(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王荣(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汪兴盛(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静(贺兰县第一幼儿园)
邢丽红(贺兰县第二幼儿园) 袁秋燕(贺兰县第一小学)
马生玉(贺兰县第二中学)
从2024年11月1日起,以上7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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