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宁人劳发〔2000〕058号、民发〔2007〕64号、宁人发〔2007〕160号等文件规定,你单位报来胡志成等8名同志的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发给胡志成同志(贺兰县金贵镇中心卫生院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65969元,从2024年6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2.发给王荣太同志(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62720元,从2024年6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3.发给李勤生同志(贺兰县常信乡常信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73852元,从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4.发给王玉琴同志(贺兰县金贵镇中心卫生院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61393元,从2024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5.发给王天俊同志(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62618元,从2024年6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6.发给孟月英同志(贺兰县常信乡常信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47768元,从2024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7.发给邓良柱同志(贺兰县第四中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93007元,从2024年8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8.发给窦乃河同志(贺兰县金贵镇通昌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84528元,从2024年9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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