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人事人才管理

关于胡学芳等十一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45L/2024-00043 文 号 贺人社发〔2024〕12号 发布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胡学芳等11名同志于2024年2月份退休。

胡学芳(贺兰县人民医院)   李国华(贺兰县总工会)

蔡杰(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马锦玉(贺兰县第一中学)

石永军(贺兰县第一中学)    柏国峰(贺兰县第一中学)

柳青川(贺兰县财政局)      徐会英(贺兰县第一中学)

王淑娟(贺兰县第三小学)    丁文莉(贺兰县第二中学)

程凯(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日起,以上11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