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化志勇等10名同志于2023年8月份退休。
化志勇(贺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仇明(贺兰县人武部);
刘海燕(贺兰县科学技术协会);王占忠(贺兰县第四中学);
欧惠珍(贺兰县常信乡常信小学);韩利民(贺兰县第一中学);
刘志荣(贺兰县立岗镇民乐小学);杨永胜(贺兰县第二中学);
杨桢(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保鹤玲(贺兰县金贵镇银光小学)。
从2023年9月1日起,以上10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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