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蒋宁寰等2名同志退休。
蒋宁寰(贺兰县第五小学);化文学(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从2021年3月1日起,该同志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核算。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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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22/2021-00158 | 文 号 | 贺人社发〔2021〕28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人社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人事人才管理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关 键 词 | 退休批复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蒋宁寰等2名同志退休。
蒋宁寰(贺兰县第五小学);化文学(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从2021年3月1日起,该同志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核算。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