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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宝华同志因病提前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22/2021-00151 文 号 贺人社发〔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宁政发〔2018〕133号等文件规定,你单位哈宝华同志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B—20201215-024号),报人社局审核后,同意你单位哈宝华同志退休。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核算,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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