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政发〔2006〕138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汪立成等5名同志退休。
汪立成(贺兰县第三中学);耿保臻(贺兰县第二中学);
丁玉莲(贺兰县图书馆);曹先锋(贺兰县立岗镇兰光小学);
侯学芹(贺兰县第一中学)。
从2021年2月1日起,以上5名同志的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核算。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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