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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月梅等十三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22/2019-00222 文 号 贺人社发〔2019〕177号 发布日期 2019-10-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高月梅13名同志退休。

高月梅(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胡金梅(贺兰县财政局);

马成云(贺兰县回民高级中学);张娟(贺兰县回民高级中学);

徐景琴(贺兰县第三中学);岳梅芳 (贺兰县第一小学);

殷秀琴(贺兰县回民小学);张雪琳(贺兰县第五小学);

马兰风 (贺兰县金贵镇银光小学);马景丽(贺兰县第四中学);

吴会萍(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陈岩峰(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刘世辉(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以上13名同志的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核算,从201911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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