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来李国俭等2名同志的抚恤金等问题的处理报告收悉。
根据宁人发〔2008〕140号、宁人发〔2007〕160号、宁人社发〔2014〕2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
1.发给李国俭同志(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 29820 元,从2019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2.发给杜连生同志(贺兰县卫生健康局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64720元,从2019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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