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劳薪〔1995〕003号、宁人发〔2005〕99号、宁政发〔2006〕138号、宁政办发〔2015〕8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马新和等8名同志退休。
马新和(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孙茂政(贺兰县水务局);
马玉宝(贺兰县回民小学);张志忠(贺兰县金贵镇银光小学);
包秀琴 (贺兰县第一中学);张玉红(贺兰县回民高级中学);
曹佳(贺兰县回民小学);邢彩虹(贺兰县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以上8名同志的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核算,从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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