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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宁政发〔2015〕66号)精神,为深入推进贺兰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的能力和水平,缓解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不足,贺兰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2.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动态匹配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3.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军人意识;

4.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宁夏户籍,年龄在18-28周岁(1993年10月1日-2003年10月1日之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照、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部门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65米及以上,身心健康;

6.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满足体能测试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贺兰县德成路6号,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德胜站院内(百瑞源枸杞馆向东500米)。

联系人:邱  林  王自宁

联系电话:0951-8973119  18795394303  13037905771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3.报名程序: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自行打印填写《贺兰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烹饪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1张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长跑、100米冲刺跑、屈腿仰卧起坐、俯卧撑4个项目。其中3项及以上达到合格标准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标准参考附件2)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

体能测试3项及以上达到合格标准者参加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消防基础知识等。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加分:烈士、因公牺牲消防员的配偶及子女加10分;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四项体能测试全部达到优秀标准、持有烹饪技术资格证、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2型及以上的考生加5分。

同一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3.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拟招聘人员总数1:2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降低比例。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素质等。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4500元/月),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进行浮动。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聘用期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执行全封闭管理,无轮休,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九、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十、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周轮休1次,每次2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结束后予以补休。

(三)专职消防员服务期间,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监督电话:0951-5698097

附件:1.贺兰县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贺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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