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我局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文件精神,组织起草了《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至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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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道 15121889125 0951-8061441
附件:贺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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