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公共栏目>议案提案办理

关于鼓励支持培育我县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案的结案报告

索引号 640122-131/2020-0011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2-0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提案办理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结案报告

  县政协提出的关于“关于鼓励支持培育我县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提案”的议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实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质升级行动,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2020年新增培育农民合作社12个,家庭农场10个。积极创建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三星级以上家庭农场4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定县级示范社15个,二星级家庭农场15个。

2.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深化产业融合。通过粮改饲、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秸秆生物反应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规范提升等项目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现产业化经营,实现技术集成创新和经营管理升级。指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完善“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机制。如贺兰县联星螺丝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在金贵镇、立岗镇和常信乡三个乡镇10个村累计流转土地10300亩种植螺丝菜,带动周边农户1200余户6000余人务工,螺丝菜远销四川、贵州等地。我局通过2020年区级农业财政项目的支持,引导其合作社开展螺丝菜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提升其产地初加工处理能力,推动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贺兰县德林果蔬专业合作社通过2019-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与习岗镇和平、黎明、经济桥、桃林、德胜5个村合作,各村将各自100万资金以投改股形式投入该合作社,合作社每年向和平等5个村村委会固定分红各10万元作为村集体收益,大大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并依托设施农业生产种植,推广引进蜜光、郁金香等新品种,带动周边300余农户就业务工,让群众富在产业上。

3.加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品牌培育。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创建。2020年培育贺兰县丰平蔬菜合作社取得了绿色食品认证证书,通过申请绿色食品4种。

4.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水平。对纳入农业农村局统计备案的198个农民合作社和104个家庭农场加强指导完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市场营销和利益分配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经营管理升级。按照自愿原则依法开展家庭农场登记,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并填报到名录系统;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备案管理,对农民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指导其根据章程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账务会计账目,规范财务管理;经营规模小的可实行会计代理服务。完善名录信息,健全多部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5.畅通和扩大螺丝菜销售渠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现场会”,组织有条件的螺丝菜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推介与国内外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依托“知名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成果,建立“以销定产、以需供求”蔬菜产销基地,提高蔬菜产品知名度和销售价格,促农增收;引导农业协会创设自己的营销网站或借助其他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宣传协会成员的产品和形象,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搭建协会成员之间、协会成员与外界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

6.强化设施用地保障。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发展设施农业。协会(协会是自律性的社团组织,不得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从事设施农业所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的,占用农用地的,按农用地管理。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  

二、提案建议办结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加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品牌培育,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深化产业融合,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水平,现已办结提案,申请结案。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