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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索引号 11640122MB16175209/2023-0027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6-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划计划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贺兰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贺安委办发〔2023〕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能力水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强化专题学习。结合“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6月底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推进全县农业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列为周一、周五干部职工大会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交流研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知责明责,推动安全生产“四主责任”落实。指导农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类人员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熟悉本单位执行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开展“安全述职”活动,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并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各站所(中心))

(二)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1.开展企业负责人“五带头”活动。围绕全国、区市县及本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推动涉农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2.广泛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安全操作卡和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卡,签署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三)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查找身边隐患

1.加强问题隐患检查。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媒体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整治并曝光一批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2.鼓励问题隐患反馈。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曝光台”及“12345”反馈渠道。在企业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农业安全隐患”活动,发动企业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查找工作、生活、公共场所以及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受理并排查隐患。(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3.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围绕农业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涉农各领域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采取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剖析近几年发生的典型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四)推进“五进”宣传,持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安委办6月16日在贺兰县欣兰广场组织开展的集中咨询宣传活动,围绕活动多形式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宣传,重点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业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农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2.开展精准化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通过在重点企业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在各行业领域微信工作群发送安全生产信息,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等方式,扩大宣传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五)聚焦应急能力提升,广泛组织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按照双重预防体系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设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宣传栏、安全宣传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安全文化阵地,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实际,及时调整宣传内容,不断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开展经常性承诺践诺活动,实现企业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2.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结合农业安全生产特点,要组织农业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聚焦渔业、设施农业、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贴近实战,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农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或险情,完善应急救援体制,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部门:各站所(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阶段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持续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提升活动成效。各站所(中心)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突出效果导向,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农民群众,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站所(中心)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活动好的进行表扬推广,对开展活动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站所(中心)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局综合办公室,并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局综合办公室。

附件:1.关于成立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成立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站所(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落细,经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书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晓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禹  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巍巍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来祥   党组成员

        黄  丹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张锋锋   副局长(挂职)

成  员:郝彦平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孙志功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吴昊林   综合办公室主任

        苏  健   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邱文杰   水产站站长

        马  千   农机站站长

        祁燕蓉   畜牧站站长

        赵  源   动物疾控中心主任

        鲍  蕾   葡萄酒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张晓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昊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副主任,付晓玲同志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如有人事变动按照执行席位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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