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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贺兰县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6-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根据《2023年宁夏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内容,安排我县建立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结合申报方案,制定2023年贺兰县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等初级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粮油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聚焦主产区和优势作物,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品种,集成推广一批高质高效技术,创建一批高效责任田,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区域优势产业,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持续提升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高产攻关,优化集成绿色新技术,力争大面积实现玉米(含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稳产高产和效益提升。

(一)产量目标。开展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力争实现玉米示范区亩产达800公斤以上。

(二)基地目标2023年贺兰县将打造11个千亩方、4个万亩片核心示范区。分布在立岗、金贵、常信、洪广、暖泉等乡镇场。

(三)技术目标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高效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本增效5%以上。

(四)辐射目标辐射带动面积10万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实施内容

(一)建设内容。创建作物为玉米(含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打造11个千亩方、4个万亩片核心示范区,  辐射面积10万亩。实施地点分布在立岗、金贵、常信、洪广、暖泉等乡镇场。按照“品种优良、生态适宜”的原则,示范推广产量高、品质好、抗病性强、性状稳定的品种,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集成配套技术模式。主推品种玉米主推先玉1225、先玉698、东农258、宁单40号、宁单33号、迪卡159、屯玉168等高产耐密优质专用品种。大豆主推中黄 30、宁豆6号、宁豆7号、宁京豆7号、中黄318、铁丰31等品种。技术模式:重点推广机械耕作整地、机械化精量播种、机深翻等技术,机械化作业达到95.6%以上,减少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新型肥料施用高效施肥技术,推动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以农药减量增效为导向,极创建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区,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加快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毒农药、现代植保机械及科学用药技术推广

(三)示范田建设情况。打造高产创建示范典型,推进特色化种植。以优质粮食标准化种植基地为重点,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创建标准化示范区,打造11个千亩方和4个万亩片建立玉米单产提升技术示范区。大力推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五统一”模式,扎实推动玉米(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大作物优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拓展社会化服务。通过培育扶持一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项目,扩大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技术指导,通过协议服务、提高我县高质高效创建和社会化综合服务水平。对4万亩玉米(含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绿色高质高效种植区开展统防统治、病虫害绿色防控。

(五)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订单生产,带动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户创建优质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生产基地。通过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优质优价收购精准精深加工品牌化销售网络化营销,形成生产、加工、品牌、销售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产业链条。以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为引领,通过订单生产方式,建立“龙头企业+订单农业+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模式,通过实行优质优价收购产品,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带动农户融入现代化农业生产。

四、承担主体

1.千亩方主体确定。通过自主报名、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等程序,选择示范引领作用强、种植面积达示范区面积要求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可跨村联合示范区,作为本项目的千亩方承担主体。

2.万亩片示范区选定。按照全县各乡镇场玉米(含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选定万亩片4个,各乡镇场根据实际推荐万亩片实施区域和面积。

五、进度计划

第一阶段(2023年5月),完成试点县申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评方案。

第二阶段(2023年6月-8月),做好玉米、大豆生育期生长发育各项调查汇总上报,指导农户追肥灌水、病虫草害防治等田间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9月-12月),技术小组指导农户按时收获,完成示范点建设任务和测产、数据采集整理工作,整理汇总调查数据,撰写项目总结和材料上报工作。

六、资金筹措与支持环节

(一)资金筹措

中央财政补助220万元,其中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200万,单产提升技术示范20万元,单产提升技术示范资金与自治区单产提升技术示范资金整合一起实施,具体支持环节见2023年贺兰县小麦套复种大豆单产提升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二)玉米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项目支持环节

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资金2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技术指导服务补助等。

(一)物化投入补助110万元。全县建立的11个千亩核心示范区,示范面积要求1000亩以上,推广施用玉米控释肥、中耕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每亩补贴标准100元,每个示范区补助资金10万元(大于等于1000亩均按1000标准核算),共计补助资金110万元。

(二)社会化服务补助80万元。在全县建立4个万亩片,主要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关键技术社会化服务,选择高效低毒农药、现代植保机械及科学用药技术统一开展统防统治、病虫草害绿色防控4万亩,每亩补助20元,其中药剂14元,飞防6元,共计补助资金80万元。补助对象在实施前经乡镇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确定实施范围、主体、作业面积,乡镇场分管领导审核,并在乡镇场政府公示栏公示。药剂、飞防补助标准及采购方式:各乡镇场通过不少于3家企业进行询价方式或竞争性谈判确定药剂、飞防供货服务方,由乡镇场与企业签订供货、飞防服务协议。药剂首选适合无人机飞防使用的药剂,集中统一补助杀菌剂杀虫剂杀螨剂、农药减量助剂叶面肥等,具体药剂品种剂量依据实际病虫发生情况,由各乡镇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定。每亩次药剂补助计划费用14、飞防费6元,两项合计每亩补助资金20元

(三)技术指导服务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试验、标牌制作、印刷、技术指导、培训、测产验收、专家咨询、车辆租赁等,总计划资金10万元

2023年贺兰县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个、万元

序号

  乡镇场

千亩方

万亩片

技术服务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1

  习岗镇

1

10





2

  金贵镇

2

20

1

20



3

  立岗镇

3

30

1

20



4

  常信乡

2

20

1

20



5

  洪广镇

1

10

1

20



6

京星农牧场

1

10





7

暖泉农场

1

10





7

县农技中心





10



合计

11

110

4

80

10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抓落实、组织协调、经费筹措、检查监督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家技术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技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粮作、土肥、植保站以及示范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组成,技术组负责制定技术指导方案,抓好种植、植保、施肥、灌水等服务,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二)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工作,提高创建水平。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要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并设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

(四)统筹机制创新。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并按时完成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录入。

(五)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多视角、多层次、广范围宣传我县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营造项目创建的良好氛围。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邀请区、市、县电视台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核心示范区树立示范标牌,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充分挖掘本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力争报送2篇以上玉米(含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绿色高质高效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传播种植业绿色发展理念。

(六)开展考核考评。对示范区建设进行全面督导,定期组织交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在关键时期对各示范区工作进行检查。挂钩技术部门、包片责任人要加强创建活动指导,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完成高质高效创建指标。项目实施结束后,要依据项目绩效计划目标和考核评分标准,及时开展自评,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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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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