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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告2024第03号

发布时间:2024-12-1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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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因养殖面积发生变化、经营权转让、到期或改变用途等原因,原持证人申请注销并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或登报声明丢失,现承包经营人拟申请重新办理养殖证。现将常信乡新民村1户养殖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注销名单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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