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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宁夏川渝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符合验收条件。经我局联合财政局、常信乡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月26日(公示期5天)。
监督方式:0951-8060177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