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宁党农发〔2022〕10号)文件要求,我县严格按照“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程序,经村级入户核实、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乡镇综合研判、会议审核公示,县级复核,于10月12日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同意杨玉梅、李淑萍等36户100人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951-8071308、12317
附件:贺兰县2024年国办系统第三批“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标注名单
中共贺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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