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59号现将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扶持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要求见《贺兰县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和《2019年贺兰县扶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于2019年3月18日下午18时前,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农牧局农经站。
三、项目实施单位遴选程序
1、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hl.gov.cn/)、贺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http://www.hlny.gov.cn/)、贺兰微农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申报通知。
2、本县符合要求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扶贫产业合作社和区级家庭农场或达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且经济效益、扶贫带动作用明显的家庭农场可以自愿申报,按照通知要求在贺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和向县农牧局报送实施方案二份。(要求由乡镇统一以正式文件上报)。
3、县农牧渔业局接到项目实施单位实施方案后,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现场评审,择优认定,评审结果在贺兰县人民政府(http://www.nxhl.gov.cn/)、贺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网(http://www.hlny.gov.cn/)、贺兰微农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申报时间
从2019年2月14日9时至2019年3月18日下午18时止,逾期申报无效。
附件:1、《贺兰县2019年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2、《2019年贺兰县扶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贺兰县农牧渔局
2019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