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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二四六八”全力探索疫情防控期间农业企业复产复工

发布时间:2020-02-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胶着对垒,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不误农时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贺兰县“两个一四严格六到位八必须”,“硬核”指导农业企业有序复产复工。

“两个一”管理,即一方案一报告。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职工排查,登记检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物资储备等重点工作责任,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在符合复工的前提下,至少提前3天(自然日)向园区所在乡镇报告,经实地核查后予以复工。

“四严格”管控,积极应对“返工潮”“复工流”。一是严格管控返农人员。要求各用工企业提前3天按照“三返”人员信息登记表有关要求向所在地乡镇报备务工人员返程信息,经所在地乡镇批准后方可安排务工人员返程,凡不报备的一律予以劝返,不准进入我县。二是严格复工报备审批流程。提交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公司上岗职工花名册、上岗职工在所在社区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材料后,现场勘验审核后,下达复工批复。三是严格复工审核制度。要求农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审核备案制度,各企业在确保满足人员隔离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可行、环保安全正常等要求的前提下,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由所在乡镇根据《贺兰县农业园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范》相关要求对复工复产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可复工复产。对不履行报备制度自行复工复产,私自安排务工人员返程的企业,将严格按照《贺兰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的相关责任。四是严格返岗隔离期限。要求各供港基地按照分时分批原则,按照高层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工人的顺序,按照“一企一策”分段错时、错峰进行引导返回,并且要求供外蔬菜基地本地务工人员必须占总用工人数的50%以上。

“六到位”保障,确保农业企业复产复工有序开展。按照《贺兰县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复工企业必须做到,职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集中健康观察到位、隔离设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

“八必须”要求,督促指导农业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将必须持无居家隔离情况证明,必须随时随地登记、必须每天检测体温、必须每天消毒、必须错时用餐、必须实施疫情报告、必须做好环境整洁、必须配备监控设施,作为企业复产复工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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