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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欣荣村实施“义务巷长”制度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发布时间:2019-09-1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切实提升全县城乡环境整体风貌,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

近日,贺兰县欣荣村在不断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探索建立了“三级管理、全民参与”的“义务巷长”制工作机制,由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任组长,成立欣荣村“巷长”制领导小组,由各“巷长”负责监督,并由村干部、党员率先示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全体参与活动的村民建立评比台账。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村民们的参与积极性被极大的调动起来。

自从实行“义务巷长”以来,人人都是保洁员,人人都是监督员,坏习惯越来越少,不少村民甚至开始主动美化庭院和菜园,给人居环境整治减少了很多工作。除了人居环境,“义务巷长”们的职能也越来越丰富。规劝村民不赈违规酒、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吵架骂人,照顾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义务巷长”已经成为村民们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提升了村民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也使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社风纯正。

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两者都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共同创建,才能取得持久稳定的成效。通过不断完善与调整,长久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义务巷长”制度正成为洪广镇在乡村振兴战略格局下的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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