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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四项措施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9-09-0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今年以来,贺兰县把深化农村改革工作作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全面安排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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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 “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贺兰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及《贺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贺兰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指导意见》《贺兰县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目标任务、程序步骤和责任时限,确保全县农村改革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县乡村层层召开动员会,印发《贺兰县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学习手册》,发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一封信》4万余份,让各级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改革的目标、意义和政策规定,充分调动干部群众支持、参与、配合的积极性、主动性。逐乡镇举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对镇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就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村集体经济发展等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讲解培训,增强各级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是严格程序原则,力求落地见效。按照宣传动员、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身份界定、股权分配、折股量化、成立机构、运行管理八个步骤,制定详细工作流程,突出抓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权配置量化等关键环节,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真落地、见实效,不留“后遗症”。

四是实地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不定期深入到各乡镇村,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深入调研,科学研判,“一村一策”,协调解决,确保农村“三变”改革程序合规、切合实际、群众认可。

截止8月底,全县 10个试点村已全部召开股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并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赋码登记,进入运营管理阶段。9月份,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将在其余55个村全面推开,目前,约50%的村已经完成宣传培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摸底调查及清产核资,正在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及股权量化等工作,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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