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衔接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资金使用机制,确保项目落地见效。根据洪广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度和衔接资金支付情况,现对部分项目资金进行调整。现将贺兰县调整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0951-8947760
监督电话:12317
联系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C座
附件:贺兰县调整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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