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173号)、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结构,加快衔接资金支付进度,经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将原安排南梁台子隆源村鹿文化产业园温棚项目使用的2023年第二批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万元进行调整使用。现将贺兰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0951-8071308 、12317
附件:贺兰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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