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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3—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资金 奖励计划的公示

索引号 126401224542409575/2024-0005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乡村振兴
关 键 词

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作用,带动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广镇广荣村、欣荣村、洪广社区(吉荣苑)、暖泉农场社区,金贵镇银光村、江南村,南梁台子管委会隆源村、铁东村、铁西村9个重点村移民和立岗镇插花移民群众积极发展产业、外出就业务工,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移民群众增收,按照《贺兰县20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贺政办规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经农户企业自主申报村镇两级审核公示县级核查,符合奖励标准农户养殖、就业务工、经营主体种植及劳务产业扶持资金共计1229.6万元,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奖励942.6万元;移民户养殖奖励13.91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养殖奖励67.16万元;企业发展种植及劳务产业奖励197.93万元;劳务经纪人和劳务输出组织奖励8万元。具体奖励如下:

一、就业务工奖励

2023年度符合就业务工奖励条件人员共计2442人,奖励资金共计942.6万元,其中:洪广镇1727人,奖励资金690.9万元;金贵镇359人,奖励资金133.9万元;立岗镇129人,奖励资金41.3万元;南梁台子管委会188人,奖励资金66.2万元;常信乡32人,奖励资金8.6万元;习岗镇7人,奖励资金1.7万元。申请安排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42.6万元。

二、个人养殖业奖励

2023—2024年符合养殖奖励政策农户共80户,奖励资金81.07万元。移民户养殖共13户,奖励资金13.91万元,其中洪广镇12户,奖励资金10.91万元;金贵镇1户,奖励资金3万元。脱贫户、监测对象养殖共67户,奖励资金67.16万元,其中洪广镇27户,奖励资金51.57万元;金贵镇6户,奖励资金1.12万元;立岗镇18户,奖励资金10.23万元;常信乡16户,奖励资金4.24万元。本次安排县财政配套资金13.91万元,解决移民户养殖奖励,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16万元,解决脱贫户、监测对象养殖奖励。

三、企业发展规模化种植业扶持奖励

按照文件中“发展葡萄、番茄、瓜菜等设施种植业,带动移民户、脱贫户、监测对象20人以上务工,稳定就业6个月且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每亩奖励500元,当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属于传统种植业的,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且带动移民户、脱贫户、监测对象20人以上务工,稳定就业6个月,按照每亩200元给予奖励,当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企业自主申报,经村、镇两级验收审核公示、县级复核,宁夏绿色世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洪广镇广荣村种植芽菜,稳定带动务工28人,符合奖励面积1030亩,奖励资金为20万元。宁夏绿天果业有限公司在洪广镇欣荣村发展设施种植和传统农业种植,稳定带动务工23人,确定符合补助设施种植面积30亩,传统种植面积98亩,奖励资金为3.46万元。本次安排县财政配套资金共计23.46万元,其中宁夏绿色世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种植芽菜奖励资金20万元,宁夏绿天果业有限公司发展设施种植和传统农业种植奖励资金3.46万元。

、劳务企业扶持奖励

按照文件中“支持本县域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乡镇、进车间、进村社,对加工、使用或销售移民村生产的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并带动移民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30人以上,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其年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政策。贺兰县欣荣和食用菌有限公司、宁夏一面香传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宁夏博柿先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宁夏荣耀制衣有限公司通过自主申报,经村、镇两级验收审核公示、县级复核,符合以上奖励政策。本次安排县财政配套资金174.47万元,其中贺兰县欣荣和食用菌有限公司年销售额为491.67万元,稳定带动务工32人,奖励资金49.1万元;宁夏一面香传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销售额为257.04万元,稳定带动务工45人,奖励资金25.7万元;宁夏博柿先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年销售额为496.7万元,稳定带动务工33人,奖励资金49.67万元;宁夏荣耀制衣有限公司销售额为697.32万元,稳定带动务工38人,奖励资金50万元。

、劳务经纪人和劳务输出组织奖励

按照文件中“对稳定输出移民10人以上30人以下,30人及以上50人以下,50人及以上100 人以下,100人以上(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不少于 20%),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经纪人或劳务输出组织,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4万元、6万元、10万元”。经农户自主申报,经村、镇两级验收审核公示、县级复核,洪广镇欣荣村姜瑞刚、李鑫、杨尚贤,南梁台子管委会铁东村马向虎符合以上奖励政策,奖励金额共计8万元,申请县财政配套资金8万元奖励劳务经纪人和劳务输出组织。

本次安排奖励资金共计1229.6万元,其中2024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7.16万元,用于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种养殖奖励;县财政配套资金462.44万元,用于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移民户养殖、劳务经纪人和劳务输出组织、经营主体种植及劳务产业奖励。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951-8071308 

附件:贺兰县2023-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扶持政策补助汇总表

贺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7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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