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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脱贫不稳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62/2020-00026 文 号 贺扶领办发〔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03-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扶贫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帮扶单位: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宁开办发〔2020〕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防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建立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紧盯防贫返贫两大重点,坚持“未贫即防”“返贫即扶”的工作思路,建立近贫临贫预警、致贫返贫即扶、脱贫持续巩固的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分类界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社会保障兜底、金融信贷支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此次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两类人口”识别不定比例、因纳尽纳、另册管理,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

三、对象界定

(一)脱贫不稳定人口界定参考标准。脱贫不稳定人口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排查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且是否存在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②“等靠要”内生动力不足且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③因大病重病,④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⑤因重大灾害,⑥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⑦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

(二)边缘易致贫人口界定参考标准。边缘易致贫人口要关注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是否存在①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且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且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的,③家庭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的,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的且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的,⑤精准识别出现负面清单个别现象但家庭实际“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

精准识别负面清单个别现象,如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较多,但家庭成员中财政供养人员(含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额养老保险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收入不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达标;②家庭成员名下有小轿车或大型货运车辆、大型农机具等交通运输车辆但实际不属于自有;③家庭成员名下有城镇商品房或营业房但实际不属于自有;④家庭成员是公司法人、企业股东但实际上没有实体经济和经营收入或严重亏损;⑤家庭成员一部分是非农户但实际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困难家庭。

四、预警程序

(一)村组日常监测。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干部、网格员负责日常监测。从3月份开始,全县各乡镇场64个村需确定一名包村干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月底由包村干部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网格员对本村组开展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定期日常摸排1次(其他时间根据情况进行随机摸排),并将摸排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根据村民小组摸排情况和村民反映情况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摸底,并建立监测台账,每月4日前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研究上月监测情况并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两委和村监会联合会议审议,将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拟监测名单报乡镇审核。

(二)乡镇研判预警。乡镇每月6日前汇总各村上月“两类人口”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包村领导、扶贫专干等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分析研判“两类人口”易致贫返贫风险。如乡村两级可解决的,由乡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乡村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管理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并将“两类人口”信息录入或标注到掌上扶贫APP,每月10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三)县级调度帮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上报预警名单和掌上扶贫APP预警信息,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实现线上线下预警风险动态帮扶销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督促组织乡镇将监测预警和帮扶情况录入扶贫信息系统(掌上扶贫APP)。

五、动态帮扶

(一)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贫困人口,要认真落实《贺兰县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扶持意见》(贺开发〔2020〕3号)中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奖补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对于受疫情影响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按照“四查四改”任务分工,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对于“两类人口”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可通过产业就业、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或纳入就业困难群体范围给与帮扶。

(三)对于无劳动能力且符合政策条件的,按照《贺兰县贫困人口政策保障兜底实施方案》(贺开发〔2020〕1号)识别流程,及时纳入兜底保障,因人因户落实相应帮扶措施。

(四)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民政局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司法局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司法局牵头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

(五)对涉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预警风险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施策解决住房及饮水安全保障;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乡镇及时向卫健局、医保局反馈,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对因学预警风险的,要在全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因贫辍学的基础上,采取帮助申请助学贷款、联系爱心人士助学、协调假期临时务工等方式消除因供养大学生存在的预警风险。

(六)对于存在遭遇重大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预警风险的,采取“扶贫保”理赔、亲友帮助、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措施有效消除预警风险。

(七)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采用“普惠+特惠”方式对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精准帮扶。行业部门现有的普惠性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要优先向边缘易致贫人口倾斜支持。

(八)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不属于C级或D级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或征地拆迁、超标准危房改造和未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危房改造对象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进入私立学校、接受有偿补课、报兴趣班、自主择校过度教育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和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建立预警机制实施精准帮扶是脱贫攻坚“四查四补”的重要抓手,县级负主体责任,各乡镇负直接责任,行业部门负分工责任,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各乡镇要把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严把界定参考标准,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逐一对账找出短板,逐户销号提出针对性帮扶举措;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职能,结合本行业职责和具体工作,主动作为,强化举措,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二)加强督导问效。县乡村三级要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预警,细化责任分级分类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同时各乡镇要制定防贫返贫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消除预警风险。对在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的乡村,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值,确保监测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两类人口”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贺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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