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公共栏目>规划计划

于印发《贺兰县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15/2021-00194 文 号 贺民发〔2021〕40号 发布日期 2021-07-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划计划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各科室(中心):

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贺兰县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贺兰县民政局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贺兰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1号)、《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以《贺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行动纲领,在县政府网站开设“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贺兰县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贺兰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相关信息,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报纸、电视、政府公报等传统媒介进行公告。特别是要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发布和展示进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各类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的“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为依托,各科室(中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本科室(中心)“双随机一公开”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提升各类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质量和成效。

(三)细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财务室严格按照财政局发布的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内容和格式要求,对部门年度预算按时进行公开,低保与社会救助中心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对低保发放名册、社会救助人员名册、孤儿津贴发放名册、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补贴等资金发放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要求以及区、市县实施意见,重点把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社团治理、养老与殡葬、婚姻登记等民政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重点公开,注重运用信息发布智能管理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并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凡民政局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坚持以“六稳”“六保”为重要抓手,对民政局自行制作、联合制作或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的重要文件、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起草科室(中心)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分阶段持续跟踪解读,及时主动答疑解惑。解读政策时,要着重解读政策实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更加立体透明,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原文”、“标题式”解读。

(三)提高民政信息解读效果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科室(中心)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

(四)抓好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县长信箱”、“12345”网上受理平台等渠道收到的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和困难求助等,相关科室(中心)在回复时要严格办理时限,依法依规精准答复,同时综合办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回应反馈办理结果。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局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明确1名副局长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标准把握以及具体操作运用的能力,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各科室(中心)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工作,建好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台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共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