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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民政部门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社会救助等重点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17条,其中: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213条,其中部门动态48条,公示公告18条,社会救助93条,部门会议4条,部门文件9条,养老服务8条,政府开放日24条,其他文件9条;2.通过政务微博(“贺兰民政”微博)发布政府信息860条;3.通过政务微信(“贺兰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4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民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贺兰县民政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注重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的信息对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畅通,公开内容精准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示公告、部门动态、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据《贺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发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发布、督促检查等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将信息公开与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健全公示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各科室拟公开的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做好本局在县政府网站、各类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三是增强公开信息可读性。对民政领域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丰富政策解读新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实现以图文解读为主,其他解读方式为辅的政策解读新局面,使群众更便捷获取信息。四是强化培训工作。在巩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能力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其他业务科室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氛围,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按照政务公开办和财政局要求,及时对财政预决算进行公开,及时对养老服务和社会组织信息进行公示,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同时不断优化与群众互动渠道,依托“12345”平台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精准答复网民留言、意见、困难求助等,做到为民办实事。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贺兰县民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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