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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集中照护服务的公告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09J/2024-0002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养老服务
关 键 词 集中照护服务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贺兰县民政局计划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长期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

(三)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年龄达到60周岁)。

二、服务方式

经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为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完全失能的低保老年人,通过中央财政补贴的方式提供机构集中照护服务。

三、补助额度

民政局会同本县内各养老服务机构(贺兰县归德林养老服务中心、贺兰县和居养老服务中心、贺兰县中心敬老院、贺兰县第二敬老院)结合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我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重度失能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每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的补贴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四、服务流程

1.提出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镇(街道)提出申请。

2.评估审核

乡镇(街道)将新增服务对象情况上报民政局,民政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协调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民政局申请补助。

五、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贺兰县归德林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银河东路造纸厂桥头南;联系电话:17795074037。

贺兰县和居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贺兰县天鹅湖小镇4号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0951-3999970。

贺兰县中心敬老院  地址:贺兰县朔方南街民族路75号;联系电话:0951-8064258。

贺兰第二敬老院  地址:贺兰县园艺北路,新建二十一小西侧;联系电话:0951-8987126、18395203984。


    贺兰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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