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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409J/2024-0000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1-16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3年,贺兰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困有所济、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持续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累计争取银川市资金支持110万元,组织实施团结村、新平村2个农村老饭桌助餐点和花园社区等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改造项目,目前项目已改造完成开始运营,有效满足各点位辖区内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我县养老服务设施社会效益。二是依托我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阵地,开设4个“塞上乐龄”项目点位,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开设舞蹈、乐器、书法等老年群体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课程,丰富养老设施功能,实现“老有颐养,老有优教”的养老服务新目标。三是顺应老年群体多样化的日常需求,累计投入资金114万元,实施“六助+N”服务、“喘息服务”、购买养老服务等项目,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类、文艺娱乐类、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累计服务7063人次。

2.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一是持续实施“政府救助+慈善救助”项目,链接慈善资源,向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或政府救助后家庭仍然困难的群众根据家庭需求,开展助医、助学、助困等多样化救助服务,累计救助6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含物资)30.3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高龄津贴、孤儿养育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津补贴7175.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9972人。三是争取区级资金50万元支持开展贺兰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聘请专业第三方摸排三、四级精神障碍残疾人141人,为70人建立“一人一档”,制定个性化心理疏导、音乐治疗等康复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提供服务455余人次,其中患者305人次;家属及其它150人次,有效缓解了患者及家属心理紧张情绪的压力。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常信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可有效填补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空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集餐饮娱乐等多种为老服务;聚焦特殊困难老年群体,争取区级资金50万元为我县120户生活困难家庭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提升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性和便利性;投入资金45.27万元,为我县11274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减轻遭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截至目前共赔付834笔,理赔73.08万元;根据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考核办法,对各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质量及成效进行考核评定,发放运营补助135.7万元,有效激励各类服务设施发挥到为老服务作用。

2.扎实推进基层创新治理。一是提升社区精细化管理水平。以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综合设置“全科网格”并进行赋码,完成农村赋码763个,城市社区赋码497个。深入乡镇街道一对一指导,加强村(社区)信息、队伍管理,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二是基层治理强“赋能”。队伍赋能强培训,组织开展村监会成员集中培训3次,村监会建设情况全覆盖检查指导1次,开展基层民主建设工作指导检查10余次;基层赋能不放松,联合组织部对全县村(社区)挂牌问题实地督导整改,截至目前累计摘除村(社区)悬挂方牌、竖牌、标识524块,上墙制度687块,展板13块,证明事项4项。三是推进社区民主协商自治。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议事协商会”等民主协商制度,持续组织开展“网格大走访”、“社区协商月”活动,走访群众6万户,收集社情民意1199件,自处891件转办308件。

3.管培并举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一是培育壮大专业社会工作队伍。为提升全县持证社工队伍,组织150余人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对取得中级社工证的2人发放奖励6000元,目前全县持证社工人数增至89人;投入资金80万元,启动“五社联动”项目4个,进一步激励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解决我县在基层治理中缺少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引领的问题,有效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紧盯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清理整治,已完成注销25家;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开展集中宣传1次,发放《社会组织普法100条》500册,核查处理自治区民政厅移交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条。三是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坚持党建引领,联合审批局严把审批关口,指导社会组织将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写入章程,培育评选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2个,实地指导检查32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线上年检工作,目前已完成年检107家,年检率69.48%;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对社会组织章程规范、社会团体收费、活动开展等情况的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实地检查社会组织40家。

4.坚持开拓创新,助推社会服务持续优化。一是优化登记服务,提升办事水平。不断优化“爱不释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新婚辅导等多种服务,累计调解纠纷655件;全年累计办理婚姻登记2448对,其中“跨省通办”42对;利用2·14、5·20、“七夕”等特殊节点,组织婚姻当事人开展“新婚第一课”、颁证仪式等活动,引导婚姻当事人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宣传引导婚俗新风尚。二是倡导文明祭扫,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通过制定清明祭扫方案和应急预案、召开推进会、印发宣传彩页、联合多部门开展清明祭扫安全检查等方式,全力保障群众清明祭扫安全,共接待祭扫群众8.1万人次,赠送鲜花1.1万支;严格落实殡葬救助政策,发放殡葬救助金3.74万元。稳妥推进与金凤区行政区域界线调整移交,与金凤区、平罗县配合开展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联合兴庆区民政局对贺兰县与兴庆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进行现场指定,有力维护平安边界建设;开展不规范地名成果巩固年活动,完成贺兰县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根据“双创”、节水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设置320余幅公益宣传画。三是紧盯关键领域,守牢安全底线。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联合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刻汲取“6·21”事故教训,对民政机构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问题207个,有两个重大隐患正在整改中。

(三)特色亮点工作情况。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优化完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今年新建常信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老年人助餐点7个,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有村级养老服务点65个,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个,县级养老服务中心5个,为全县老年群体提供养老床位74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6张;延伸养老服务功能,提升居家服务质效,开设“塞上乐龄老年大学”点位4个、实施“六助+N”服务、“喘息服务”等政府购买养老服务3个、为12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以多项举措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合拳,可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的养老目标。2023年贺兰县养老服务工作被自治区民政厅在全区进行通报表扬。

2.全力推进民生优享工程。采取“强宣传+强共享+强摸排+强督导”模式,先后开展培训推进会15场次,深入乡镇开展业务指导6轮,发放政策宣传材料6万份,累计受训900余人,为基层业务人员赋能提效,全力推进实施城乡低保“增效+扩围”、高龄津贴“提标+扩围”民生优享工程,截至9月底新增城乡低保1495人、高龄老年人津贴427人,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6月底前低保新增扩围1137人的任务目标,城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年龄较自治区提前5年,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较自治区人均标准提高335元,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较自治区人均标准提高245元。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工作思路。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兜底提升作用,编密织牢未成年关爱保护网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紧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增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和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工作,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全面筑牢民生领域安全发展屏障。

(二)重大行动工程。

一是计划投资150万元在贺兰县芸都会小区改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92.34平方米,可为周边老年人提供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照料学习等综合性养老服务;二是概算投资224万元,实施7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着力补齐我县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空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就餐、活动等服务需求。

(三)其他重点工作。

一是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进一步优化救助服务,持续加强对基层救助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监督指导,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加大低收入群体监测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确保困难群众监测到位、救助到位;积极引导慈善组织、社工、志愿者、社会公益组织、爱心人士(企业)等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持续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信息沟通力度,健全综合救助格局;结合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管理,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投资150万元在贺兰县芸都会小区改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总建筑面积约692.34平方米,可为周边老年人提供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照料学习等综合性养老服务;概算投资224万元,实施7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着力补齐我县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空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就餐、活动等服务需求;实施贺兰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良性发展;实施贺兰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对我县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进行改造,不断提高我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规范机构专业照护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社团治理,加强综合监管,提高社会组织年检率,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持续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持证社工人才;对村(居)委会成员进行摸排,指导部分村(居)委会完成缺额成员补选,加大村(居)委会成员、网格员、村监会成员培训指导力度,持续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升村(社区)工作人员履职能力;通过配建、改建等方式,解决个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达标问题,全面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社区社会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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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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