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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15/2018-76483 文 号 贺民发〔2018〕174号 发布日期 2018-08-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试点工作
    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贺兰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贺兰县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自查,现将我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试点工作开展年以来,我局领导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作为我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成立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工作成员,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力量。同时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做好试点工作的各类常规性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贺兰县民政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贺民发〔2018〕152号)文件,明确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对整个试点工作作了详细的计划与安排。

  三、全面梳理,主动公开

  配合政务公开办对救灾领域的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形成了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负面清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共梳理出法律法规政策、救灾管理、专项管理、行政权力四个一级事项。9个二级事项、18个三级事项。除救助人员的确认为依申请公开外,其余全部为主动公开。

  四、主动对接,强化沟通

  积极对接区市相关业务处室,征询听取上级领导指示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公开事项和工作方案,并充分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县市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公开事项和公开流程。

  五、多措并举,突出亮点

  为全面推进我局试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制作了救灾领域展板,详细介绍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救助项目、救灾资金的审批方式和发放流程、救灾资金的发放标准。印发了政策宣传彩页,介绍了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通过微信广告推送的方式向全县20多万群众推送了“致广大群众朋友的一封信”详细介绍了申请医疗救助所需的材料、救助人群及救助标准。

  六、充实内容,加强公开

  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试点领域信息。补发了近两年的救灾领域信息,共公示救灾领域信息27条。对自治区印发的救灾救济类文件进行解读,并将解读文件进行公示。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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