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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鲜花换烧纸”文明祭扫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街道、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银川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大力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环保的祭祀方式,根据民政局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文明寄哀思”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鲜花换烧纸文明寄哀思

倡导以献一束花、清扫一次墓碑的方式寄托哀思,引导群众摒弃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用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绿色低碳祭祀方式寄托哀思。

二、活动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 5日

三、参加活动的公墓陵园

金山陵园、兰山陵园

四、活动要求

(一)3月20日起,各公墓陵园根据情况自行购买鲜花保障活动持续开展,鲜花以白色或黄色丝带三支扎成一束,每户祭扫群众可用烧纸换鲜花一束,先换先得,换完为止。各公墓陵园在园区入口设置鲜花置换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营造文明祭祀氛围

(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做好鲜花订购和宣传准备工作,大力营造活动氛围,确保活动达到宣传引导的作用。

(三)各乡镇(场)、街道要给辖区内居民积极宣传“鲜花换烧纸”文明祭扫活动,各乡镇场向村委会发放宣传彩页,由村委会向村民进行宣传;街道办向社区发放宣传彩页,由社区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为清明节文明祭扫营造良好氛围。

贺兰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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