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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名单的通知

文 号 贺民发〔2018〕57号 发布日期 2018-03-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民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

  为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发〔2017〕90号)和《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社服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和部署,确保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按照市委2018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年内完成30%村试点的目标,贺兰县需要完成20个,其中习岗镇完成4个,金贵镇完成4个,立岗镇完成4个,洪广镇完成4个,常信乡完成3个,南梁台子完成1个。

  二、选取范围

  各乡镇重点以“城边城中村、乡镇驻地村、村民集中进楼居住村、生态移民集中安置时多个行政村形成的自然村”等四种类型为主体,选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选取的村确保要在2018年年底前达成试点村重点指标任务,重点保证社区服务站达到500平米以上,服务水平接近城市社区。

  三、重点指标任务

  (一)硬件指标

  1、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的建设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执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面积按照不低于500平方米标准建设,选址要考虑农村居民的居住状况,一般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在农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村级组织办公室、居民议事室(会议室)、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妇女儿童之家、农家书屋(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公开栏、宣传栏等,并配备必要的办公及活动用具。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中国社区”标识,标识牌上注明“XX村社区”。

  (二)软件指标

  2、加强村级队伍建设。以村“两委”成员为主,以乡镇下派、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开发等为辅,选好配好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村民小组组长担任网格员,进一步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居民以多种形式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科普协会、红白理事会,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助老扶幼、扶残助残、矛盾纠纷调解、文体活动等社区志愿服务。

  3、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55124”工作法,(以“五步工作法”为统揽夯实制度基础,以“五联工作表”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以“一份议事清单”规范议决内容,以“乡村两级监督”确保工作合法合规,以“四级联动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农村社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农村社区民主监督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协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支持农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提高农村社区自治水平。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研讨研判。各乡镇场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筛选和确定辖区试点村,确保2018年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为之后的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场在选取试点村时如有疑问,请积极与县民政局对接,联系人:段荣珺,联系电话:8087932,电子邮箱:930340803@qq.com。

  (三)按时上报名单。各乡镇场要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2018年农村社区试点村名单报送给县民政局。

  附:县(市)区农村社区试点村统计表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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