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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让失能老人不“失温”

发布时间:2024-04-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贺兰县民政局积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强化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照护兜底保障功能,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面排查,扩大政策知晓范围。一是利用“贺兰发布公众号发布有关《贺兰县完全失能低保老年人请注意: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可申请集中照护服务》的公告,扩大知晓率。二是下发《关于协助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宣传引导工作的函》,结合城乡低保、失能老人补贴花名册等信息比对,协助各养老机构下乡入村开展筛查、引导等工作;同时,发挥基层力量,指导各乡镇(场)、街道进行政策入户宣传及老年人意愿摸排等工作,积极动员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对象。

精准评估,做到应住尽住。民政局通过聘请贺兰县人民医院组织的专业队伍,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各乡镇(场)、街道上报的《贺兰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汇总表》所列低保老年人,依法组织开展评估。对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公示,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协助其入住养老机构。截至目前,已评估确认入住低保失能老年人5人。

下一步,贺兰县民政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政府买单兜底,不断完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制度,同时,加强事后监管保障工作,对入住人员“进、退”、养老机构服务规范等进行动态监管,确保有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失能老年人应住尽住,有效满足低保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失能但不“失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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