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贺兰县2022年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贺人社发〔2022〕122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会议审定、村、乡(镇)公示无异议,确定35名拟上岗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11月25日
举报电话:0951-8537375
附件:《贺兰县2022年县级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名单(35人)》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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