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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19年有组织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贺就创发〔2019〕25号 发布日期 2019-03-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为扎实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及移民有组织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输出与输入机制,提高有组织转移就业促就业脱贫的组织化程度,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脱贫攻坚系列部署,按照县委关于移民群众有组织转移就业脱贫一批的要求,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任务,以劳务输出、就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以及就业援助等为主要措施,实现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围绕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要求,探索新形势下劳务输出转移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从自发输出向精准输出转变、从无序输出向有序输出转变、从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实现转移就业4000次。

三、组织机构

成立贺兰县有组织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长由陆建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闵志军同志担任,成员由吴双、田思奇、李世勇及洪广镇、金贵镇、南梁台子、立岗镇、习岗镇、常信乡、京星农牧场劳保所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闵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有组织转移就业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成果总结等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府引导,强化协同推进着力建立健全政府、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输出基地)、贫困户三位一体共同推进机制。积极与劳动力有组织输出转移就业相当集中的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机制,通过成立有组织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灵活有序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无缝对接的劳务服务机制和渠道畅通的劳务维权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结对帮扶农村贫困劳动力,吸引和激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我县移民群众有组织转移就业促进就业脱贫工作。

(二)实施精准对接,夯实协作力度。充分发挥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主导作用,依托贫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充分调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移民地区劳务输出带头人的积极性,重点开展定向式输出服务。重点加强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动态掌握劳务对接人员就业情况,双向互动,精准对接,高效匹配,促进外出务工贫困人员稳定就业、稳定增收、稳定脱贫,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规范化程度。洪广镇、金贵镇、南梁台子、立岗镇要根据本地务工人员外出的地区和行业,积极主动走出去,上门对接,新建一批,稳定一批,巩固一批,发展一批,确定不少于1个劳务输出派遣机构。充分发挥县、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与企业联动机制,收集整理用工信息,组织移民及贫困劳动力与军民融合产业园及贺兰工业园区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务对接关系,为每个未就业的移民及贫困劳动力年提供信息介绍岗位不少于3次,年提供就业扶贫岗位4000个。

(三)创新转移方式,就地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县内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结合产业扶贫,引导和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到移民居住的地区投资办厂或建立扶贫车间。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组织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攻坚工程中开发出来的岗位,优先帮扶其就业。

(四)引导劳务中介,积极带动就业。组织开展劳务经纪人培训班,引导移民村党支部、劳务协会(公司)、劳务经纪人积极与发达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开展劳务协作,组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贫困劳动力的劳务收入。对已在相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各项证照齐全的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协会等,给予支持奖励其中,对稳定输出移民地区50名以上劳动力(其中建档立卡建档立卡户不少于20%),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经纪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对组织移民地区200名以上劳动力(其中建档立卡建档立卡户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输出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五)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本领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培训项目和资金,建立以精准扶贫培训为目标的综合性培训平台, 通过精准识别培训对象、精准制定培训计划,以“适时、适地、适才,实际、实用、实效”为基本原则,精准组织,扎实推进。结合劳务输入地区岗位工种需求和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等产业发展,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实现市场需求和劳动者的就业愿望有效匹配,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打造一批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品牌,从根本上增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六)提供精准服务,确保稳定就业。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平台的作用,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多渠道促进就业,为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组织4场以上专场对接招聘会、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对尚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每月至少推送1次岗位信息。开发建档立卡公益性岗位50个,就地就近安置就业。鼓励贫困人员参与本地农村专业合作社、特色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农村电商和小型创业项目,通过自谋职业实现就业。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空间。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认真解决好贫困家庭农村劳动力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接续、安全生产培训、农民工子女教育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精准对接识别,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做好有外出务工意愿贫困劳动力的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移民及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等情况,建立实名台帐,县就业局录入就业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意向、工种、地区、技术技能等类别建档立卡,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的工作方式,做好我县贫困劳动力数据库的建设,确保全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人员建档立卡工作落到实处。构建劳务输出服务主渠道,把服务窗口设到乡镇一级,全方位、多层次地让劳务输出服务进村入户。通过推介会、电视、报纸、广播、专栏、标语、微信、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和多种媒体,有步骤、针对性地广泛宣传我县劳务输出促脱贫优惠政策、岗位信息,吸引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提升技能,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及时对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脱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人员就业脱贫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严肃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夯实工作任务,积极作为,确保完成转移就业脱贫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动态管理。各乡镇(场)要扎实做好“宁夏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一卡通)就业实名制系统动态管理监测工作,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去向统计管理工作,确保动态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强化政策扶持。有效发挥就业资金支持扶贫作用,调整资金分配办法,将扶贫需求和绩效作为分配就业资金的主要指标,加大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对企业及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转移就业脱贫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考评制度。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乡镇(场),在年终考核中按比例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93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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