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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局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索引号 640122-111/2018-1115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3-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解读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学生资助 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一免一补”政府资助。对审批设立的幼儿园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适龄儿童(含农村非建档立卡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实施按政策标准免除保教750元,补助伙食费450元。资助金到位后打入幼儿园对公账户,资助对象开学补交差额部分。 

  2.学前二年政府资助。在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对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资助政策。每学期资助保教费500元。资助金到位后打入资助对象本人资助专用账户(注:享受“一免一补”政府资助的幼儿不能同时享受学前二年政府资助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在农村小学在籍在校学生提供每人每餐3元免费营养午餐。 

  2.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在籍在校的初中生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打校园饭卡里使用。其中,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在籍在校学生住宿期间免住宿费120元。 

  3.贺兰二中、三中学生周末免费校车送回,每学期120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实施高中免费教育。免除全县所有在籍在校高中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贺兰一中400元,回中每学期200元。 

  2.免除建档立卡、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在内的五类在籍在校学生的课本费和住宿费。免住宿费一中每生每学期180元,回中120元。课本费每生每学期依据所发课本所需要的金额免交课本费。 

  3.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籍在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三档发放(每生每学期一档1250元、二档1000元、三档750元)。资助金到位后打入资助对象资助专用账户(注:必须是有学籍无违纪在校生)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免除(注:无需申请学校直接减免)。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注:需要主动申请,学校直接补发) 

  五、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专科教育免学费政策:对全区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免除学费每生每年4200元(注:持建档立卡证明,入高校及时申请办理。农、林、师范专业学生无需申请)。 

  2.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本科在籍在校中建档立卡家庭优先评定享受)。 

  3.燕宝奖助金。在二本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燕宝奖助金评定资助活动(免费师范生、全科生、国防生不能享受,有其他资助的学生不能享受)。每年奖助金4000元,连续四年共计16000元。燕宝奖助金评定发放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困难家庭的大学生。 

  六、其他资助政策: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申请享受雨露计划(注:学生可及时与贺兰县扶贫办联系,每学期开学网上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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