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宁教督导〔2017〕245号)精神,近期,教育体育局根据县政府的安排,牵头起草了《贺兰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现向有关单位征求对本实施方案的意见,请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将修改的花脸稿盖章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反馈给县教育局。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惠欣 电话:8061427
附件:贺兰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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