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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 语文 历史学科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11/2018-2775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义务教育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学科培训

各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促使“三科”教师准确把握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编写原则和总体思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制、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7月6日 

  地点:银川市(具体安排表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义务教育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建设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工作考虑介绍。 

  2.统编“三科”二、三年级和八、九年级教材的编写说明、基本体例介绍、教材重难点解析等。 

  3.教学指导及实施建议。 

  1)教学指导:如何把新编教材精神和内容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2)课例分析:选取不同案例(播放光盘或现场做课),进行课后点评。 

  三、培训对象 

  “三科”教研员,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2018年9月担任“三科”二、三年级和八、九年级教学的全体教师。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的人员食宿费、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报销。 

  2.各科培训于培训首日8:00之前在培训地点报到。 

  3.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对参训人员作严格要求,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4.培训结束后,各校由参加本次区级培训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组织校级培训及校本研训,并将校级培训及校本研训情况于7月15日前报教研室李雪梅老师处。 

  5.请参加培训的老师自带教材。 

  6.各校于2018年6月11日前将参训人员信息汇总表分学科报县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 

  道德与法治、历史:李雪梅   邮箱:1399441306@qq.com 

  小学语文:王桂玲           邮箱:1454195932@qq.com 

  初中语文:樊妍琳           邮箱:176566057@qq.com 

  附件:1.自治区培训工作安排表 

        2.参训人员信息汇总表 

  贺兰县教学研究室         

  2018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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