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及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第三届中小学教师及师范生“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的通知》要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夯实教师“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教学基本功,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贺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书写和普通话应用。参赛人员四项比赛须全部参加,未完成全部四项比赛,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评奖资格(参赛具体要求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二、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
三、奖项设置
大赛决赛分别设三笔字书写和普通话应用两个单项奖和一个综合奖。其中,一等奖各4名、二等奖各8名、三等奖各18名。同时,大赛设优秀组织奖。
四、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一)初赛(2024年4月20日—5月20日)
初赛以各中小学教研联盟为单位组织开展,组织方式由各教研联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中小学要引导广大教师广泛参与,全面开展“三字一话”大练兵,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初赛。每个教研联盟通过选拔,分别推荐3名优秀选手参加县级决赛。
(二)决赛(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贺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现场决赛,由专家评委现场评分确定决赛获奖名单;决赛后推荐综合奖前两名获奖教师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
决赛地点:贺兰县第三小学体育馆。
五、相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基本功大赛,将活动列入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整体部署,作为提高教师基本教学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有力抓手,通过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引导师生常态化开展“三字一话”及教学技能研练,营造“学本领、大练功”的浓厚氛围。
2.各教研联盟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做到程序规范、要求严格、公平公正,确保将能力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选拔出来参加决赛。
3.按照赛程安排,请各盟主学校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参加全县决赛名单电子版(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指定邮箱:hlxjxyjs@163.com
联 系 人:饶宁 李 娟 张彩艳
联系电话:0951—8066882
附件:
1.贺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决赛规程
2.贺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决赛评分细则
3.贺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决赛报名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贺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决赛规程
“三字一话”基本功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素养,是广大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能力,也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
第一条 大赛组织
1.贺兰县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领导。
2.贺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现场决赛。
3.参加决赛选手由各联盟选拔上报。
4.参赛选手因故未全程参加比赛,即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评奖资格。
第二条 大赛规则
1.决赛时先由贺兰县教学研究室组织选手抽签,确定编号,选手编号对所有评委保密。在所有项目的比赛过程中,选手均不得填写或呈现自己的真实姓名、学校等提示信息。
2.各项比赛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组织,所有选手按照编号位置参加比赛。
3.选手在单项比赛中的得分,为本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4.选手的综合成绩为各单项权重成绩之和。
5.比赛期间,贺兰县教学研究室有权对所有选手的比赛过程进行录音、拍照、录像,并在决赛结束后可以对部分获奖选手的优秀作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和免费共享。
6.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已同意并接受本规程及贺兰县教学研究室制定的比赛方案、评分标准、赛程安排等全部规定。
第三条 参赛守则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在师生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保证向大赛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
3.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
4.积极完成比赛。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或不能完成全部比赛项目的选手,须以书面形式向贺兰县教学研究室提出申请。
5.对比赛组织、评判结果若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反映,并服从组委会的最终裁决,不得私下议论或以其他方式表达不满。
6.积极配合评委的工作,尊重评委,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第四条 评委守则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教师专业成长。
2.维护大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履行评委的工作职责。
3.遵守大赛规程、比赛方案及具体活动日程的安排。
4.坚持公平公正,准确掌握评判标准。不打关系分,不打感情分,避免个人见解对评判的负面影响。
5.比赛期间,坚持评委集体活动,团结协作。评委间不相互举荐和照顾选手,不单独活动,不向选手透露自己或其他评委的评判信息。
6.对于有争议的问题,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反映,由组委会组织所有评委协商研究解决。
7.坚持完成全部评判工作。由于身体状况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项目评判的评委,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才能缺席全部或部分项目的评判工作。
8.自觉接受组委会、参赛选手、观摩教师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附件2:
贺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决赛评分细则
一、钢笔字书写(100分)
1.要求
(1)用钢笔在15分钟内完成100个指定文字的书写(楷书或行书)。
(2)参赛者自备钢笔、签字笔,所用纸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2.评分标准
(1)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工整,基本笔画准确规范,能够体现汉字笔画的基本形态和美感,行笔稳健,笔画起止分明,有力度感;
(2)字形结构合理、端正,大小适中、匀称,比例适当,重心平稳,点画之间互相呼应;
(3)作品完成度高,干净整洁,章法布局合理,整体观感舒适、美观;
(4)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少一字扣1分,每出现一个错字、别字、繁体字、异体字扣1分。
二、毛笔字书写(100分)
1.要求
(1)在20分钟内完成20个指定文字的书写(楷书、行书或隶书),书写方向不限;
(2)选手当场书写指定内容,评委现场打分;
(3)参赛者自备毛笔,纸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4)作品不留落款。
2.评分标准
(1)基本笔画书写正确,运笔清楚,线条劲健,行笔流畅,具有毛笔正楷、行书或隶书的基本特点;
(2)字形结构合理、端正,大小适中、匀称,比例适当,重心平稳,点画之间互相呼应;
(3)作品完成度高,干净整洁,章法布局合理,整体观感舒适、美观;
(4)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少一字扣3分,每出现一个错字、别字扣3分。
三、粉笔字书写(100分)
1.要求
(1)在5分钟内完成 30个指定文字的书写(楷书或行书);
(2)选手当场书写指定内容,评委现场打分;
(3)比赛用品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4)作品不留落款。
2.评分标准
(1)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工整,笔顺正确,笔画清楚,大小适中,字形规范,字体美观,行书作品应易于辨认。
(2)字形结构合理,运笔轻重得当,书写流畅,整体平衡;
(3)板面整洁有序,布局合理,四边边距、行距、字距适中,整行没有歪斜,整体观感舒适、美观;
(4)在限定时间内每少1字扣2分,每出现一个错字、别
字、繁体字、异体字扣2分。
四、普通话应用(100分)
1.要求
(1)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
(2)现场抽取说话题目,评委现场打分;
(3)抽到题目后准备时间为5分钟;
(4)说话时不得透露本人身份信息。
2.评分标准
(1)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词汇、语法合乎规范,语流通畅,前后连贯,语义完整,脉络清晰;
(2)语调自然,音量适度,语速恰当,有节奏感,内容丰富,表达灵活,张弛有度,有感染力,贴近生活,主题突出;
(3)时间满3分钟时未表达完整,或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
五、“三字一话”综合成绩
1.三笔字书写项目成绩
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书写每项满分100分,三项实际得分合计后的平均成绩为三笔字书写项目成绩。
2.普通话应用项目成绩
普通话应用满分100分,该项实际得分即为该项目成绩。
3.“三字一话”综合成绩
三笔字书写和普通话应用权重成绩之和,即为“三字一话”综合成绩,权重比例见下表。
单项 | 满分 | 权重 |
三笔字书写 | 100 | 70% |
普通话应用 | 100 | 30% |
附件3:
贺兰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决赛报名表 | |||||||
学校(单位盖章): 联络员: 手机: 邮箱: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科(专业) | 所在学校 | 手机号 | 备注 |
注:此表需在“学校”处加盖公章,否则报送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