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开展贺兰县庆祝第74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暨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提高美育质量,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展演项目
班级小乐器比赛、合唱比赛、学生美术作品展
三、展演办法
(一)小学班级小乐器展演办法及要求
1.参赛队伍必须以班级为单位,人数不得少于本班学生的90%。指挥和伴奏可以是本校老师或本班学生。
2.比赛分为两个学段进行。小学1-2年级为低段、小学3-6年级为高段。各参赛队伍不允许出现借其他班学生的现象,赛前核对学籍名单,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3.演奏曲目两首,可以是教材内作品,也可以是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以学生的演奏为主体,无需做背景视频和伴奏音乐。
4.各校每个学段最多只能报一支队伍参赛。
(二)合唱展演办法及要求
1.每支合唱队伍演唱两首歌曲,均为自选歌曲;自选歌曲须为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积极向上、适宜中小学生合唱的优秀歌曲,有条件的学校也可选唱原创或新创优秀作品。
2.本次参赛学校由各校自行申报。
3.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评分标准及办法
评分标准: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音准、节奏准确;对歌曲内容风格和情绪把握准确;对歌曲有较好的艺术处理;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力;精神饱满,服装得体,台风良好,队形新颖;曲目切合活动主题。
评分办法:采用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评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参赛队伍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两位;参赛时演唱时间超时,从最后得分中直接扣除0.5分;指挥不是本校教师的,从最后得分中直接扣除1分。
(三)美术作品展评选办法及要求
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全县各中小学先进行校内遴选后自行装裱,择优推荐美术作品统一展出。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为四尺整张宣纸(69cm×138cm)或者四尺对裁(69cm×69cm),其他画种尺寸为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为四尺宣纸(69cm×138cm)或者四尺对裁(34.5cm×138cm)统一竖式布局。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请于4月15日之前将班级小乐器参赛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731386793@qq.com;4月30日之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731386793@qq.com,并将合唱谱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基教办703室。
2.美术作品展评地点为贺兰县第三小学,由各学校自行负责进行布展,布展时间另行通知,各学校布展面积约为4平方米,美术作品标签详见附件3。
3.班级小乐器比赛时间初步定于5月10日;合唱比赛时间初步定于5月31日。比赛地点为贺兰县第三小学。
联系人:饶 宁 0951-8066882
惠 欣 0951-8068296
附件:1.班级小乐器比赛报名表
2.合唱比赛报名表
3.美术作品标签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