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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贺兰县庆祝第74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暨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广大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开展贺兰县庆祝第74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暨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提高美育质量,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展演项目

班级小乐器比赛、合唱比赛、学生美术作品展

三、展演办法

(一)小学班级小乐器展演办法及要求

1.参赛队伍必须以班级为单位,人数不得少于本班学生的90%。指挥和伴奏可以是本校老师或本班学生。

2.比赛分为两个学段进行。小学1-2年级为低段、小学3-6年级为高段。各参赛队伍不允许出现借其他班学生的现象,赛前核对学籍名单,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3.演奏曲目两首,可以是教材内作品,也可以是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以学生的演奏为主体,无需做背景视频和伴奏音乐。

4.各校每个学段最多只能报一支队伍参赛。

(二)合唱展演办法及要求

1.每支合唱队伍演唱两首歌曲,均为自选歌曲;自选歌曲须为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积极向上、适宜中小学生合唱的优秀歌曲,有条件的学校也可选唱原创或新创优秀作品。

2.本次参赛学校由各校自行申报。

3.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评分标准及办法

评分标准: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音准、节奏准确;对歌曲内容风格和情绪把握准确对歌曲有较好的艺术处理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力精神饱满,服装得体,台风良好,队形新颖曲目切合活动主题。

评分办法:采用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评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参赛队伍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两位;参赛时演唱时间超时,从最后得分中直接扣除0.5分指挥不是本校教师的,从最后得分中直接扣除1分。

(三)美术作品展评选办法及要求

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全县各中小学先进行校内遴选后自行装裱,择优推荐美术作品统一展出。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为四尺整张宣纸(69cm×138cm)或者四尺对裁(69cm×69cm),其他画种尺寸为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为四尺宣纸(69cm×138cm)或者四尺对裁(34.5cm×138cm)统一竖式布局。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请于4月15日之前将班级小乐器参赛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731386793@qq.com;4月30日之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731386793@qq.com,并将合唱谱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基教办703室

2.美术作品展评地点为贺兰县第三小学,由各学校自行负责进行布展,布展时间另行通知,各学校布展面积约为4平方米,美术作品标签详见附件3。

3.班级小乐器比赛时间初步定于5月10日;合唱比赛时间初步定于5月31日。比赛地点为贺兰县第三小学。

联系人:饶   0951-8066882

        惠    0951-8068296

附件:1.班级小乐器比赛报名表

      2.合唱比赛报名表

      3.美术作品标签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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