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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贺兰县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12-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梳理、整改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水平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贺兰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考核,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

二、考核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全面育人、课程教学、教师发展等3个方面,共11项关键指标和21个考核要点。普通高中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全面育人、课程教学、教师发展、三新改革及联盟工作等4个方面,共11项关键指标和21个考核要点。

三、考核方式

教育教学考核采取听(听课、听汇报),看(课堂教学、课表安排、功能室、平台记录、档案资料等),查(教学设计、学生作业、校长及行政班子成员参与教学教研、听课情况、教师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教师培训记录等),问(走访教师及学生),评(根据实地查看和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等形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阶段(2023年12月18日-25日)。各学校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机制,开展自我评估,认真对照《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查时要客观、真实、全面,做好自查情况汇报,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二)检查阶段(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5日)本次检查考核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基教办、教研室、督导室联合开展,充分发挥检查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采取现场实地查验、听取汇报、课堂观察、走访师生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教育教学质量,反馈整改意见,通报检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提高对本次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细则认真对照检查,总结成绩,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二)科学考核。对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检查采取百分制赋分制,按照《考核细则》中的重点内容、关键指标、考核要点和评估方法进行赋分。各组负责人要按照考核的有关内容,对考核组成员严格分工,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统计数据要准确,肯定成绩要实事求是,反馈问题要有依据,力争做到客观、公正,对学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三)及时反馈。各小组要将各学校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及时汇总,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月7日前交教研室。

附件:1.贺兰县2023年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贺兰县2023年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3.贺兰县2023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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