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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2023〕36号 发布日期 2023-12-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为确保2024年寒假前及期间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至2024年2月25日(星期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024年2月25日(星期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至2024年2月25日(星期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至2024年2月25日(星期日)。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

二、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一)期末检测工作

1.全县抽测。三至九年级部分学科(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除抽测之外的其他年级及学科以自主命题、自主检测的方式由集团或学校进行期末检测。完成时间为:小学、初中于1月10日前完成,高中于1月17日前完成。

(二)教师培训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寒假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详实的培训计划,组织好寒假期间的国家级、区级、市级等培训,做好放假前的集中校本培训。

2.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新课标、新教材、单元整体教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普通高中以“三新”改革为主要内容,初中、小学以2022版各学科新课标学习为主要内容,幼儿园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幼小衔接和游戏教学研讨为主要内容。培训可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网络研修、案例分析、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小规模学校可依托集团校联合开展培训。同时各幼儿园要制定完善三年规划和2024年度各项计划,补充室内外环创及教玩具的增补工作。

3.教师要做好培训记录,撰写心得体会或培训总结。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和学习表现记录等相关材料的收集,要加强对教师培训的过程监督和评价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遵守学习纪律、不服从培训管理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学校要将本次培训情况纳入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教体局将校本培训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内容。

4.县教体局将于1月15日前组织全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进行新课标测试,同时对全体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人员学习、领悟、应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情况进行测试。

三、加强师生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做好学校校舍、消防、用电、燃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隐患排查,利用假期时间彻底整改落实。要开展师生假期安全教育,突出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和防诈骗等主题,落实假期期间“周提醒”要求,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及学生“做自己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时在岗,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学校安全。

四、课后服务及“双减”工作

1.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县教体局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文旅、科技、卫健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严肃查处资质不合格、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

2.各学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工作。各校本学期课后服务费统计、公示工作要于1月8日前完成;各校收支统计、发放方案、教师考核结果于1月15日前报局基础教育办公室汇总,待县人社局对课后服务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审核批复后,学校方可发放。

4.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课后服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每名教职工绩效工资的等次和金额,经公示后予以发放。学校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合理合规的原则,防止出现“大锅饭”“苦乐不均”的现象。

五、积极做好假期托管服务

县教体局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开展托管服务的校(园)要给家长发放《学生假期托管教育须知》,明确假期托管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确保家长自愿选择参加,签订家长同意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托管服务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要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整合资源项目,用好各类阵地,建立联动机制,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拓宽假期托管服务渠道。开展托管服务的校(园)在2024年1月15日前到局基教办进行备案,托管服务原则上于2024年1月31日前结束。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采取书面通知、家长会面谈、线上家长群推送等方式,通过发放《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须知》、签订《学生假期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及时将放假安排告知家长,并对学生监护人进行安全提示和责任告知,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假期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强健体魄、健康成长。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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