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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区2022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控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2-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实际,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如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可拨打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

教 育 体 育 局:0951-8064769 0951-3853587

文化旅游广电局:0951-8060169 0951-8069836

市场监督管理局:0951-806199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区2022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控的通知


  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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