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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6-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

2.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

3.每学期初学校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备课组、任课教师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可操作的、便于监督考核的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确保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4.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质量定期评价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

5.督导室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6.各学校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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