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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关于发布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广大家长朋友们和热心教育事业人士:

正值暑假,校外培训进入活跃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切实保障参培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学科培训。暑假期间,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如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可向教育体育局举报。

二、归口分类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分别归属文旅局、科技局、体育中心管理,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对应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三、验明合法证照。暑假期间如确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要查看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培训地点是否与证照载明地址一致、实际从事业务是否与证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需持有办学许可证或核准证书,还需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如发现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切记不要缴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向对应主管部门投诉。

四、查验办学条件。暑假期间需要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还应查看机构师资、办学场所、环境卫生、课程安排、校园安全等情况,了解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合理确定培训效果心理预期。

五、合理缴纳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跨度超过 3个月或 60 课时的费用,且缴纳费用不超过 5000 元,在缴费前,要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 年修订)》,并仔细阅读全文,使用家长端 APP 进行交费,并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切忌转入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微信、支付宝等,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向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六、严控培训广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如发现违规发布,可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七、严禁兼职取酬。在职教师(含编制外聘用教师)不得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活动,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县教育体育局举报。

八、控制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

九、调适心理健康。倡导广大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增加亲子互动、劳动实践、体育运动时间,增进亲子感情,调适孩子心理健康,避免过多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增加孩子负担,引发孩子抵触心理。

十、分类归口投诉。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形成群防群治的效果,为孩子营造一个轻松、愉快、和谐的暑假生活,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家长朋友们和热心教育事业人士积极主动对违规举办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人员分类归口投诉,感谢您的支持!

举报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

0951—8064769 工作日值班电话

0951—3853587 夜间、休息日值班电话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0951—8069836/8060169

县科技局:

0951—8061367

县体育中心:

0951—806713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51-8061990

贺兰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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