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贺兰县交通设卡防控组制定印发《贺兰县货运车辆管控办法》,按照“全程监控、跟踪管理、备案核查”的原则,实现对全县1790辆重型载货车辆100%管控。
一是建立贺兰运管所普货(个体)业户微信群,在群内发布相关政策等信息,要求外出货运车辆全部主动向运管所进行报备,不予报备者,经站口和社区检查核实将严厉追究相关经营业户责任。二是发布公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多方位宣传,加强普货车辆经营业户的知晓率,主动进行备案。三是对全县普货车辆的车主信息进行筛查,建立货运车辆信息台账,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管控表》,实行分类管控。四是通过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对我县1790辆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监控,对于最后定位信息不在宁夏区域的车辆建立台账,进行重点监测、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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