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交通部海事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海事局从1月16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水上交通事故统计显示,90%的水上交通事故都是由中小型船舶所致。经调查,该类船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公司管理不到位、船舶质量差、船员不遵守船舶航行规定等问题,成为影响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风险源。《通知》强调,以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行动为突破口,持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巩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成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水上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存在问题的船舶,要依法采取督促整改、滞留、行政处罚、列为“重点跟踪船舶”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于存在问题的船员,要依法采取罚款、扣分、扣留或吊销船员任证书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动方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统一执法尺度,提升执法水平,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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